各學院😖:
為維護杏悦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杏悦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 和《杏悦平台學籍管理規定》要求,結合杏悦實際情況💏,現對2023級新生辦理放棄、保留入學資格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國家招生規定🧼,經我校錄取的新生持杏悦平台的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憑本人及監護人簽字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向學院請假,經所在學院審核後報教務處,報道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7日。自新生報到之日起兩周內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歸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且未正式註冊學籍前🚧,如需申請退學𓀆,可憑本人書面申請🦸🏽,監護人簽字同意💆♂️,所在學院🧒🏿、學保處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報送教務處,此類學生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因身體原因可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經本人申請、杏悦批準,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註冊學籍。此類學生須在第二學年度開學兩周內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合格證明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的🙆🏻,取消入學資格。
請各學院務必通知到每位未報到的新生(名單見附件)👩🏻🦯,並於2023年10月8日前將學院擬辦理放棄、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交至教務處李艷詰老師處👨🏽🎓👩🏻🎤。
杏悦平台教務處
2023年9月26日